[日四技]112學年度日四技技優甄審榜單查詢暨報到注意事項

一、報到起訖日期:112年7月13日(四)10:00起至112年7月19日(三)12:00止

◎報到時間

112年7月13日(四)10:00-12:00、13:30-16:00

112年7月14日(五)、17日(一)、18日(二)09:00-12:00、13:30-16:00

112年7月19日(三)09:00-12:00止

二、現場報到地點:

臺北校區:格致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11695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新竹校區:涵德樓2樓208室教務處(30301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

※交通相關資訊查詢(連結)

三、文件繳交說明:

請備齊以下(一)至(四)文件

(一)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件正本(驗畢歸還)

如:(1)畢業證書或(2)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

註: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須填具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

(二)「獲獎證明」或(或「技術士證」、「專技普考證書」)正本(驗畢歸還)

(三)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

(四)本校學籍資料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2吋照片1張)

(五)本校英文課程實施分級教學,為辦理分級作業,錄取生如有報考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請於報到當日繳交「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驗畢歸還)
上述證件如有不實或不符合簡章規定者,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四、分發錄取生如有尚未修畢之課程,無法於報到期間取得畢業證書者,得填寫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辦理報到。

五、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同時獲得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錄取資格者,僅能擇一辦理報到。獲分發之錄取生若於本招生已完成報到且未於規定時間內聲明放棄者,即無法再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辦理報到,請分發錄取生特別注意。

六、分發錄取生需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本校得直接取消該分發錄取生入學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

七、獲分發之錄取生且已完成辦理報到者,如欲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或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者,應填妥簡章附錄十「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並於112年7月19(三)中午12:00前向本校傳真(02-7750-1924)聲明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其他管道入學招生。

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電話:臺北校區(02)2931-3416轉2192 ,新竹校區(03)6991111轉1124

中國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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