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四技]112學年度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複試注意事項

壹、網路上傳審查資料(上傳網址:https://reurl.cc/o0qbr3 )

一、繳交時間:請於112年5月4日(四)10:00起至5月10日(三)21:00止至招聯會系統查看、勾選,(含)上傳。

二、資料包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學歷證件(含複試繳費證明)」。

必繳:

1.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請參閱各系複試注意事項)

土木與防災系(臺北校區)

室內設計系(臺北校區)

視覺傳達設計系(臺北校區)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臺北校區)

影視設計系(臺北校區)

管理學院企業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臺北校區)

財務金融系(臺北校區)

資訊工程系(臺北校區)

視覺傳達設計系(新竹校區)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新竹校區)

2.學歷證件

(1)應屆畢業生:繳交就讀學校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111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

(2)非應屆畢業生:畢業生繳交畢業證書影本;肄業生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繳交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影本、轉學證明書影本或休學證明書影本。

(3)本國籍學生持有外國高級中學學歷者,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文件。

(4)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籍持有之大陸高級中學學歷證件,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檢具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戶籍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之學歷證明文件。

(5)符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教育辦法之學生:學生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及教育證明影本。

*(3)及(4)項應屆畢業生尚未完成驗證程序者,得先准予參加複試,惟須切結同意,錄取後應於註冊時繳交經前開程序檢覆採認之正式畢業證件,未繳交者不得註冊入學。

*(5)同時報考多系者,繳送資料時應以系為單位上傳多份。

3.複試繳費暨證明

(1)每系800元,請於5月10日(三)前完成繳費,繳款收據正本請自行留存。繳費方式如下:

A:https://reurl.cc/7RAqgN 下載繳費單使用ATM轉帳或超商繳款。

B:使用郵局劃撥繳交者請於郵政劃撥儲金存款單之通訊欄填寫考生姓名、申請編號及報考系別。帳戶抬頭:財團法人中國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郵政劃撥帳號19529666。

(2)中低收入戶:每系320元;低收入戶得免繳。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需繳交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等縣(市)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非清寒證明】。

(3)「學歷證件」與「複試繳費證明」合併成(pdf)檔上傳至【學歷證件上傳項目】

     *請於112年5月4日(四)10:00起至5月10日(三)21:00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且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截止前,完成「確認」程序。

三、112學年度「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學歷證件(含複試繳費證明)」繳交,一律採電子化方式作業,申請生須製成PDF檔案,網路上傳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

四、112學年度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相關招生事宜請至網址查詢(https://reurl.cc/o0qbr3)

五、第二階段甄試總成績,本校依招生簡章分則所訂之各甄試項目成績占總成績比例計算。本校公告正備取名單時,正取生不得增額錄取,且備取生之遞補順序不得相同。

貳、注意事項:(請參閱招生簡章及下列規定)

一、高職生不得報名(不含綜合高中修習綜合高中學程學生及高級職業學校附設普通類及藝術類學生)。

二、學歷證件影本係作為資格審查之用,經審查不符者,取消其申請入學資格,且不退還複試費用及繳交資料。

三、未依規定時間繳送應繳交資料與複試費者,視同放棄參加複試資格,不得參加複試,亦不得錄取。

四、複試項目所需書面審查資料皆以網路上傳為準,上傳資料一經確認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慎檢視確認上傳的資料。

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臺北校區教學品質組-電話:(02)29313416轉2552、2127、2124、2216。

新竹校區教務組-電話:(03)699-1111轉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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