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四技]111學年度日間部四技技優甄審榜單查詢暨報到注意事項

一、報到日期:111年7月7日(四)10:00起至111年7月11日(一)12:00截止

二、報到方式:

(一)現場報到:

臺北校區:格致樓8樓811室(11695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新竹校區:涵德樓208室(30301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

◎交通相關資訊請至本校網頁查詢(連結)

(二)通訊報到:

備齊應繳交之報到文件(詳見三、文件繳交說明)郵寄

臺北校區地址:116077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教務處教行組收

新竹校區地址:303118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 教務處收

◎信封上請註明技優甄審報到文件繳交

(三)傳真報到:

臺北校區傳真號碼:(02)77501924

新竹校區傳真號碼:(03)6991130

三、文件繳交說明:

現場、通訊或傳真報到皆須備齊以下(一)至(四)文件

(一)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件

如:①畢業證書或②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
註: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需填具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

(二)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

(三)本校學籍資料表(身分證正反面與2吋照片1張)

(四)本校英文課程實施分級教學,為辦理分級作業,錄取生如有報考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請於報到當日繳交「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

上述證件如有不實或不符合簡章規定者,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四、分發錄取生如有尚未修畢之課程,無法於報到期間取得畢業證書者,得填寫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辦理報到。

五、獲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111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招生分發錄取資格,須擇一報到,違者取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

六、分發錄取生需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者,本校得直接取消分發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已報到分發錄取生,如欲參加當學年度其他管道入學招生,請填妥簡章附錄十「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分發錄取資格聲明書」(連結),並於111年7月13日中午12:00前向本校傳真聲明放棄分發錄取報到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其他管道入學招生。

七、以通訊或傳真方式辦理報到,務必於111年7月11日中午12:00前寄達或傳達。

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電話:

臺北校區(02)29313416轉2191~2192、2122~2123
新竹校區(03)6991111轉1122~1124

中國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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