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成績有疑義者,可於111年1月26日(三)17:00前(逾期不受理),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申請成績複查。請填寫成績複查申請表(請參閱附表五)傳真或E-mail至本校,本校於收到申請表後,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回覆複查結果。
臺北校區,傳真電話:(02)77501920,電子郵件信箱:nacad@cute.edu.tw
新竹校區,傳真電話:(03)6991110,電子郵件信箱:hnacad@cute.edu.tw
二、申請複查以申請表所填內容為限,僅得申請一次,並不得要求重新調閱或影印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