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起訖日期:115年7月9日(四)10:00起至115年7月15日(三)12:00截止
◎報到時間
115年7月9日(四)10:00-12:00、13:30-16:00
115年7月10日(五)、13日(一)、14日(二)09:00-12:00、13:30-16:00
115年7月15日(三)09:00-12:00 截止
二、現場報到地點:(交通資訊查詢)
臺北校區:格致樓8樓811室教務處(11695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新竹校區:啟我樓1樓104室教務處(30301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
三、文件繳交說明:
請備齊以下文件 (下列文件如有不實或不符規定者,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一)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正本(驗畢歸還) 與影本乙份(①畢業證書或②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註: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須填具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
(二)「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專技普考證書」)正本(驗畢歸還) 與影本乙份
(三)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 與影本乙份
(四)本校學籍資料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2吋照片1張)
(五)本校英文課程實施分級教學,為辦理分級作業,錄取生如有報考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請於報到當日繳交「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正本(驗畢歸還) 與影本乙份
四、錄取生如有尚未修畢之課程,無法於報到期間取得畢業證書者,得填寫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辦理報到。
五、錄取生如同時獲得115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錄取資格者,僅能擇一辦理報到。錄取生若於本招生完成報到且未於規定時間內聲明放棄者,即無法再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辦理報到,請錄取生特別注意。
六、錄取生需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本校得直接取消該錄取生入學資格,錄取生不得異議。
七、錄取生完成辦理報到者,如欲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或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者,應填妥簡章附錄十「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於115年7月15日(三)中午12:00前傳真至本校,否則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其他管道入學招生。
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電話:臺北校區(02)2931-3416轉2192,傳真:02-77501924;新竹校區(03)6991111轉1124,傳真:03-6991110
中國科技大學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