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等可供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
二、複試注意事項:(請參閱招生簡章及下列規定)
(一)未依規定參加指定項目甄試者,視同放棄複試資格,不得錄取。
(二)請依報到時間至報到等候區,並請靜候服務人員引導至報到地點。未依規定時間到達者,將安排於到達時間之下一梯次面試(實作),若該系已全部面試(實作)完畢,則無法補行面試(實作)。
(三)甄選多系者,如報到時間相同,請於報到時先行告知報到助理,並於該系面試(實作)完畢後至該樓層服務臺,由服務臺人員引導至另一系辦理報到及面試(實作)事宜。
(四)經驗明身分完成報到手續,待引導後進入試場參加面試(實作),不得隨意自行進出試場。複試完畢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逗留場外,並嚴禁大聲喧嘩,相互交談,若影響試場秩序或舞弊情事,則面試(實作)項目不予計分。
(五)考生進入試場應試,若有擾亂其他考生或面試(實作)委員之行為,將取消應考資格。
(六)面試(實作)時不得攜帶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如手機、呼叫器)等與面試實作無關及其他危害試場安全之物品入內,違者該項目不予計分。
(七)當天若遇空襲或不可抗拒之重大災害,足以影響複試時,則以本校統一發布之公開訊息或正式通知為主。
(八)交通資訊請至本校網頁(https://www.cute.edu.tw/a6_1.html)查詢,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九)本學年度起取消COVID-19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應試資格限制,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均可應試;中重症考生倘因接受隔離治療致無法應試者,請依聯合招生委員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降級後中重症住院隔離治療者指定項目甄試及錄取報到簡章增訂說明」辦理。
(十)考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重症隔離治療而無法到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者,須於指定項目甄試日前填具「因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重症隔離治療專案考生到校指定項目甄試特殊需求申請表」並檢附衛生福利部開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傳真或E-mail至本校教務處,於傳真或E-mail後務必來電確認,經審查通過者始具專案考生資格。
臺北校區,電話:02-29313416分機2127,傳真:02-77501924,E-mail: TQ@cute.edu.tw
新竹校區,電話:03-6991111分機1123,傳真:03-6991130,E-mail: hacad@cute.edu.tw
(十一)如有其他複試報到相關之問題,請事先以電話洽詢告知。
(十二)臺北校區教學品質組(02)29313416轉2127、2124、2552、2216。新竹校區教務組(03)6991111轉11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