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生因故欲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寫「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考生放棄錄取聲明書」(簡章附件十八),於 112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三)17:00 前先行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定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再以掛號方式(截止期限當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放棄者概不受理;若有爭議則以限時掛號收到之文件為主。
二、依據簡章規定,經由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分發錄取之考生,逾上述放棄截止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獲分發錄取學校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三、請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前完成文件繳交,說明如下:
(一) 報到繳交文件:
1.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明: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註: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需填具「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
2.本校學籍資料表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二吋照片1張
5.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
(二) 繳交方式(擇一方式):
1.現場繳交:請持上述資料,於上班時間至本校教務處繳交。
◆臺北校區:格致樓8樓811室;◆新竹校區:涵德樓2樓208室。
2.郵寄繳交:請將上述資料(畢業證書等學歷證明為影本),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並於開學二週內提供畢業證書等學歷證明正本供查驗。
◆臺北校區:116077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教務行政組。
◆新竹校區:303118 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 教務組。
*上述證件如有不實或不符合簡章規定者,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四、本校新生手冊(含註冊繳費、就貸及選課等各處室相關資訊)預計於8月初公告於本校網站—新生專區,屆時請依手冊各項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五、錄取生班級及學號預計於8月初另行於本校網站—教務處網頁供個別查詢。
六、洽詢電話:臺北校區 02-29313416轉2122,傳真:02-77501924;新竹校區 03-6991111轉1124,傳真:03-6991130
中國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