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四技]113 學年度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錄取注意事項

一、文件繳交:請於113年6月20日(星期四)16:00 前完成

(一)繳交文件:

1.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明: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註: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需填具「延繳畢業證書同意書」。

2.本校學籍資料表(可自本校網站-招生資訊網頁下載)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二吋照片1張。

(二)繳交方式(擇一方式):

1.現場繳交:請持上述文件,於上班時間至本校教務處(臺北校區-格致樓8樓811室;新竹校區-涵德樓2樓208室)繳交,畢業證書等學歷證明正本驗畢歸還。

2.郵寄繳交:請將上述文件(畢業證書等學歷證明為影本),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並於開學二週內提供畢業證書等學歷證明正本供查驗。

◎臺北校區:116077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教務行政組

◎新竹校區:303118 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 教務組

*上述證件如有不實或不符合簡章規定者,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二、本校新生手冊(含註冊繳費、就貸及選課等各處室相關資訊)預計於8月初公告於本校新生專區網頁,屆時請依手冊各項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三、臺北校區新生親師懇談會於113年7月20日辧理,錄取生學號及班級屆時提供,當日若不克前來者另行通知。(新竹校區則預計於8月辧理親師交流會,活動日期將另行通知)

四、因故欲申請放棄錄取資格:

(一)請填寫「113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附件七),於截止期限113年5月14日(星期二)12:00前先行傳真至錄取學校,並電話確定學校傳真収悉;再以限時掛號方式(截止期限當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放棄者概不受理;若有爭議則以限時掛號收到之文件為主。

(二)依簡章規定,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分發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概不得參加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未依委員會規定期限及方式,以書面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請錄取考生慎重考量規劃。

五、洽詢電話:臺北校區 02-29313416 轉 2123,傳真:02-77501924;新竹校區 03-6991111轉1124,傳真:03-6991130

中國科技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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