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四技]110學年度日間部四技繁星計畫報到注意事項

一、請錄取生於110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前將學籍資料表畢業證書正本(或依教育部發布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正本),郵寄(或親送)至本校教務處。

二、錄取生因故欲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寫「110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下載連結),於110年5月17日(星期一)12:00 前先行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定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再以限時掛號方式(截止期限當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放棄者概不受理;若有爭議則以限時掛號收到之文件為主。

三、依據簡章規定,經由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分發錄取之考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若未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110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因此請錄取考生慎重考量規劃。

四、本校新生手冊及註冊繳費相關資訊將另行寄送,收到後請依繳費說明辦理繳費註冊即可。

五、洽詢電話:

【台北校區】 02-29313416 轉 2123 ,傳真:02-77501924;郵寄地址:11695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教務行政組

【新竹校區】 03-6991111 轉 1124 ,傳真:03-6991130;郵寄地址:30301 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 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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