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四技]111學年度臺北校區日間部四技甄選入學甄試專案考生審查準則

一、申請資格:

考生於招生學校辦理第二階段到校甄試日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發布之防疫隔離規定,於甄試當日仍在下列隔離期間之一者:

1. 確診尚未解隔離,含居家照護(7日)者。

2. 居家隔離+自主防疫(7日,3+4或0+7)者。

3. 居家檢疫+自主防疫(7日,3+4)者。

註:上述之防疫資格(含日數)規定,將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發布之最新防疫隔離規定辦理滾動修正,並於招生官網公告。

二、申請程序:

1. 於第二階段甄試日之1~5天前或當天(最遲於甄試報到前),填具「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甄試專案考生特殊需求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以傳真(02-77501924)或以電子郵件(yuwu9713@cute.edu.tw)方式,向本校提出申請,並以電話(02-29313416 分機 2191)向本校確認收訖申請表。

2. 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 確診通知書、數位新冠病毒核酸檢驗陽性證明。

(2) 居家隔離通知書。

(3) 居家檢疫通知書。

(4) 其他可足證明為屬第(1)項所列情形者。

3. 於申請當日尚無以取得上列證明文件者,得以簽立「切結書」具結提出申請,並最遲須於申請日起5日內(或學校指定繳交日期前)補寄繳驗,逾期不予審核。

4. 依申請程序規定並經本校審查通過者,始具備「甄試專案考生」資格。

三、聲明事項:

凡考生提報「甄試專案考生」者,即表示同意下列各聲明事項,不得異議並自負責任。

1. 考生未依申請程序規定方式及未於期限內,提供或補足證明文件者,一概取消「甄試專案考生」申請資格,且二階甄試成績以缺考論處,據依本招生簡章規定,不予錄取;若已取得錄取正取生或備取生資格者,亦取消錄取資格。

2. 凡考生隱匿確診疫情未提報招生學校或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防疫隔離規定不得外出者,仍逕自到校參加二階甄試項目。如經發現者,取消二階甄試成績改以缺考計,據依本招生簡章規定,不予錄取;若已取得錄取正取生或備取生資格者,亦取消錄取資格。如另違反CDC防疫隔離規定者,並提報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考生應自負責任。

3. 如發現考生檢具所繳證明文件或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且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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